|
【升學規劃意見調查】填寫海外升學問卷調查,有機會獲得$50超市券
|
交叉捐贈在歐美、韓國等地已經推行一段時間,主要是透過病者提供一位家屬作為捐贈者,然後與其他需要器官的病人配對,配對成功便可互換活體器官。翟偉良解釋﹕「現時不少病人家屬因血型問題,無法捐出器官給家人,但透過『交叉捐贈』,便可更快配對到適合自己血型的器官,得以續命。香港政府想推行的交叉捐贈,主要針對腎臟移植,因為腎臟的活體捐贈數字仍然偏低。」
根據醫管局數據顯示,過去九年間的換腎個案中,每年有58至87宗屬於遺體捐贈,活體捐贈只有7至16宗;另一邊廂等候換腎人數近2000人。「現時這個計劃仍然在公眾諮詢的階段,希望可在今年內或明年實行。」
道德法律問題未解決
不過,要推行交叉捐贈,需要解決的問題亦不少,當中涉及道德、法律等。「器官捐贈手術與一般手術一樣,有失敗風險,如果一方成功而另一方失敗,當中會不會出現法律問題?另外,病人家屬的年紀、性別各有不同,要定下什麼規則,才能令雙方面都達至公平、透明的原則,仍需要進一步探討。還有,社會人士對『交叉捐贈』這個計劃的接受程度有幾高、病人組織又有什麼意見等,都相當重要。」如果參加人數眾多,或可參考韓國做法,建立交叉捐贈數據庫,加快配對速度之餘,亦可由電腦計分配對,增加公平性。
擬改死亡定義 提升移植率
除了提高活體捐贈的人數,翟偉良指出亦有部分國家採納「心臟死亡」來增加器官的數目,「現時香港定義病人死亡可捐贈器官,主要以腦幹死亡為主,但美國、澳洲等地亦會採納心臟死亡,作為另一個病人死亡的定義」。腦幹死亡是指連接大腦與脊髓的腦幹喪失功能,無法自行控制呼吸、調節血壓及體溫,需依靠機器維持生命。而作為捐贈者,必須要由兩名資深又與器官捐贈事宜無關的醫生分別測試。然而,有些垂危的病人無法測試腦幹死亡,例如腦部重創,有些國家可以心臟死亡作判斷。
心臟死亡,主要是當患者心臟停頓之後,立即進行一系列測試,當證實死亡後便可移植器官。「以捐贈者心臟死亡作定義,香港政府亦在考慮中,但要克服的問題亦不少,包括心臟要停多久才列入心臟死亡,或者過程中要使用什麼儀器施救等,都要經過醫管局臨牀倫理委員會討論。」
此外,心臟死亡亦可能會令器官缺氧而快速衰竭,例如移植曾缺氧的肝臟,會較腦幹死亡遺體移植更易出現併發症,接受器官病人的生存率亦由九成減至七成;但在器官捐贈不足的情况下,仍然是值得考慮的方案之一。
文:勞耀全
圖:資料圖片
編輯:王翠麗
https://health2.mingpao.com/ftp/Health2/20161024/news/_24YD003_.jpg聖三一堂中學前校長胡文明因突然患上急性肝病,而急需換肝,幸獲該中學現任副校長雷偉聰的太太(左)捐出肝臟續命。(資料圖片);https://health2.mingpao.com/ftp/Health2/20161024/news/_24yd101.jpg;https://health2.mingpao.com/ftp/Health2/20161024/news/_24yd10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