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 系統及器官捐贈專題網站已優化(衛生處方)

雖然醫學進步,對某些器官衰竭病人來說,器官移植依然是延續生命的唯一希望。礙於捐贈器官的來源供應有限,以致在香港每天都有超過2000名病者在等待器官移植,有不少病人等不及適合的器官便已離世。 為縮短病者等候的時間,使他們能及早重獲新生,市民積極支持器官捐贈,實在十分重要。為便利市民認識器官捐贈及登記捐贈器官的意願,衞生署已分別於今年4月及8月優化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中央名冊)系統及器官捐贈專題網站。 相關文章:知多啲:3器官衰竭 死亡率達七成 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 中央名冊於2008年設立,為市民提供一個方便的途徑,讓他們登記離世後捐贈器官的意願。中央名冊也提供一個可靠及有效的方法,讓醫院管理局的器官捐贈聯絡主任在病人身故時,確定他們生前已表明離世後捐贈器官的意願,以便盡快聯絡家屬並取得他們的同意,捐出死者的器官來救助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 中央名冊系統優化後,市民除了以原有的方法(包括郵寄、傳真,或在中央名冊網站以手動方式填寫申請表格,並隨後以電話核實身分)登記外,亦可選擇在中央名冊網站以「智方便」的自動填表功能進行登記或親身登記,並同時提供香港身分證作身分核實。新的登記方法可在申請過程中同時完成身分核實,而無需隨後進行電話核實,更方便快捷。不管使用哪一種申請方法,成功登記的申請人都會在提交申請的14日內收到登記結果通知。 器官捐贈專題網站 另外,衞生署亦已優化器官捐贈專題網站(www.organdonation.gov.hk)。優化後的網站採用了更現代化的外觀和更方便用家的功能,讓網站更清晰悅目和簡單易用。衞生署會持續更新網站內容,讓市民獲得更多有關器官捐贈的資訊。 器官捐贈日2022 今年11月12日是器官捐贈日,衞生署舉行了一系列宣傳活動,包括於「器官捐贈在香港」Facebook 專頁舉辦有獎問答遊戲、於網上平台及公共交通工具展示廣告等,呼籲市民透過「器官捐贈3S」,把支持器官捐贈的信息傳遍社會每個角落︰ 登記意願 (Sign-up) 市民可於中央名冊網站(www.codr.gov.hk)登記捐贈器官的意願。 告訴家人 (Speak-out) 當病人去世後,醫護團隊需要得到家人同意才能進行器官捐贈手術。因此,把你的意願告訴家人至為重要。你可以善用日常生活中的機會,例如看見有關器官捐贈的新聞或宣傳片時,與家人展開討論。 傳播希望(Spread-out) 鼓勵你身邊家人朋友支持器官捐贈,一齊登記捐贈器官的意願,重燃別人的生命。 就更多有關器官捐贈的資訊,請瀏覽器官捐贈專題網站 www.organdonation.gov.hk 或「器官捐贈在香港」Facebook專頁 www.facebook.com/organdonationhk。 相關文章:【新冠疫苗】港大合作研發噴鼻式疫苗 袁國勇:有效對抗Omicron 保護率有多少? (附與科興及復必泰針劑疫苗比較) 盡快接種新冠疫苗 除了支持器官捐贈,接種疫苗亦十分重要。本地疫情仍然持續,新冠疫苗對預防新型冠狀病毒病重症及死亡情况高度有效,尚未接種新冠疫苗的市民,特別是長者及幼童,作為他們的家人或父母,應盡快安排長者及6個月以上的嬰幼兒接種疫苗,以得到最有效的保護。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病絕非一般傷風感冒,有機會併發腦炎等重症,甚至死亡。不要再等,請為家人作出好決定,打齊針,寧早莫遲,減低一旦感染後患重症及死亡的風險。 香港即將進入冬季流感季節,家長應盡快安排子女接種新冠疫苗,以及同時接種流感疫苗,以加強對兒童的保護。 撰文:楊芊芊醫生(衞生署健康促進處高級醫生) Read more

衞生處方:器官捐贈有年齡限制嗎?響應3S重燃器官衰竭病者生命

每天,香港都有超過 2,000 名器官衰竭病者及其家屬焦急地等待器官移植(表 1)。雖然許多人都想藉着登記身故後捐贈器官的意願來支持器官捐贈,但有些人可能會因為自己的年齡或健康狀况而猶豫不決。事實上,支持器官捐贈是一個善舉,每個人,不論年齡、背景和健康狀况,都可以藉此重燃別人的生命。 Read more

衛生處方:「新常態」下支持器官捐贈

2019冠狀病毒疫症為社會各界帶來挑戰,影響了我們正常生活。2019冠狀病毒不會一下子消失, 我們需學習適應與病毒並存的「新常態」,應對疫情採取各項防控措施,如保持社交距離、經常保持雙手清潔及佩戴口罩等。 Read more

台灣「愛滋器官」互捐 香港可仿效嗎?

【明報專訊】香港男嬰「求心」的新聞,令人再次關注本地器官捐贈的不足。據國際器官捐贈與移植登記組織(IRODaT)2017年的數據顯示,西班牙是全球器官捐贈率最高的國家,每100萬人中便有46.9名捐贈者;香港則僅有6人。 ▲捐贈率低——香港的器官捐贈遠遠追不上需求。以腎臟為例,每年捐贈個案不足100,輪候人數卻超過2000人。(明報製圖) 各地政府想盡辦法,希望增加器官捐贈數目。最近台灣通過開放愛滋病感染者捐贈器官的法例,立法程序已接近尾聲。究竟風險何在?香港應否仿效? 13個月大的許智愷,確診患上限制性心肌病,上月初病情急劇變差,現急需O型血、體重8至15公斤的捐贈者移植屍心,為香港歷來年紀最小的求心個案。 ▲急需換心——13個月大的許智愷患上限制性心肌病,急需換心。(家屬提供) 港器官捐贈率低 100萬人僅6名 根據醫院管理局資料,目前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的登記人數已超過29萬。截至2018年6月30日,全港有49人輪候移植心臟,去年頭6個月捐贈個案則錄得6宗。醫管局轄下醫院2017年器官移植統計數字顯示,心臟輪候時間平均為21.7個月,其間死亡人數有9.6%。雖然心臟需求並非最殷切,但小朋友難找合適的捐贈者,故此移植心臟難度比成年人高。香港移植學會會長李威廉解釋,因為幼童的胸腔較小,容不下成年人的心臟,捐贈者的心臟大小要與受贈者相若。 「小心」固然難求,即使是其他一般器官,輪候名冊上都一樣有長長的名單,為何香港巿民捐贈器官的意欲那麼低?香港目前採用自願捐贈制度(opt-in),市民需要表達自己有捐贈器官的意願;相反預設默許捐贈制度(opt-out),則默許所有人是器官捐獻者,若巿民不願捐,必須主動拒絕並退出機制。政府過去曾提出推行預設默許器官捐贈機制,不過社會未達成共識。 李威廉認為,「器官捐贈是一個大愛行為,變了預設默許捐贈制度,未必是好事,一旦變了opt-out,就將自發的大愛行為變成一個責任。」雖然西班牙採用軟性預設默許制度,即最終都會尊重家屬的意願,但並不代表香港照用可提高捐贈率,因最終仍需家屬同意;要提高捐贈率,還牽涉其他因素,例如政府投放資源教育推廣等。李威廉又指新加坡實行預設默許制度,但捐贈率不見得很高。 ▲李威廉(受訪者提供) 患癌需先醫治 沒復發才可移植 提高捐贈率的同時,亦要考慮配對的成功率。事實上,部分器官衰竭病人未必適合接受手術。李威廉表示,「醫生會評估病人身體狀况,是否適合做器官移植手術。如有活躍的嚴重感染,要先醫好感染,才可等候器官捐贈。另外,如病人有惡性腫瘤,亦不適宜放在輪候名冊,需要先處理這個惡性腫瘤,待身體復元,再觀察一段時間,沒有復發,才可做器官移植手術。」他解釋經過器官移植手術後,病人需服食抗排斥藥,令抵抗力變差,增加感染和腫瘤的風險,故醫生必須小心評估病人狀况。 愛滋器官互捐 或致二重感染 接受器官移植手術前,除了要評估受贈者的身體狀况,亦要檢驗捐贈者有沒有感染愛滋、乙肝、丙肝等常見病毒,感染愛滋或嚴重傳染病均不能捐贈其器官或組織。台灣過去規定,愛滋病帶菌者不得等待接受器官移植手術,不過在2016年已放寬,讓病情控制良好的感染者輪候器官移植,接受一般人捐贈。而台灣衛生福利部更於去年底修正「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允許愛滋病人捐贈心臟、肺臟、肝臟、腎臟、胰臟及小腸。 「三四十年前,HIV(人類免疫力缺乏病毒)帶菌者未必適合器官移植,因為接受器官移植手術後,要食抗排斥藥,會降低身體抵抗力,擔心HIV病毒會因此增生,令病情惡化,死亡率提高。現在很多醫學界的觀點都認為,HIV以前可能是不治之症,但現在能夠醫治,等於是一個長期病,病人只要定時覆診、依時服藥,病情可以受到控制。」李威廉稱現時醫學昌明,抗病毒藥亦有很多選擇,只要HIV帶菌者身體狀况良好,便適合接受器官移植手術。 美國在2013年通過《愛滋病病毒器官政策公平法》(HIV Organ Policy Equity Act),允許病情控制良好的愛滋患者之間移植器官。根據美國指引,愛滋感染者移植器官須符合以下條件: 1、CD4淋巴球數值大於200 cells/μl(CD4數值愈低,病毒愈活躍); 2、服用抗病毒藥滿6個月,測量不到HIV病毒量; 3、排除有感染或腫瘤。 不過,李威廉指愛滋病帶菌者互捐器官仍存有風險,「患愛滋病的捐贈者本身可能有伺機性感染(Opportunistic Infection),並不適宜捐贈器官,因為這會將病毒帶到受贈者身上。HIV有不同類型,分別是type 1和type 2,當中再分subtypes(亞型),會有不同的抗藥性,例如某一個subtype對某種藥有抗藥性,HIV陽性之間捐贈器官的話,有可能造成superinfection(二重感染),如果受贈者和捐贈者的subtype不同,變相多了另一個subtype的HIV病毒,可能對受贈者的抗病毒藥有抗藥性」。若事前知道受贈者和捐贈者的HIV類型和對藥物的反應,便相對安全。 港愛滋病人不多 暫未迫切實行 值得留意的是,將愛滋病帶菌者的器官移植給非帶菌者仍然存在高風險因素,故此台、美都僅允許捐贈給同樣是愛滋病帶菌者。在香港有什麼方法可提升器官捐贈數字?如果放寬捐贈者條件,例如參考美、台做法,容許愛滋病人互捐器官,又是否有效可行?「南非在2008年起,愛滋病帶菌者可以互捐器官。不過,南非相對較多HIV帶菌者,而部分等候器官捐贈的病人和捐贈者,都感染了愛滋病毒,所以就嘗試互捐,而且效果不錯。至於美國仍然是起步階段,2016年才有首宗移植個案,亦並非每間醫院都有做這類手術」。李威廉認為,香港暫未有迫切性實行愛滋病患者互捐器官,原因是器官輪候名冊上的愛滋病人並不多,與外國情况不同。 文:李祖怡 統籌:鄭寶華 編輯:梁小玲 電郵:feature@mingpao.com Read more

知多啲:肝炎可互捐器官

【明報專訊】既然愛滋病帶菌者可互捐器官,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帶菌者之間又可否捐贈器官? ▲(圖:sakramir@iStockphoto) 李威廉指出,乙型肝炎帶菌者可捐贈器官予乙型肝炎帶菌者,丙型肝炎亦一樣。一般來說,沒有感染乙型、丙型肝炎的捐贈器官,會分配給非乙、丙型肝炎帶菌者。由於丙型肝炎捐贈者數目不多,故丙型肝炎受贈者也可接受非乙、非丙肝炎捐贈者器官。   Read more

器官捐贈:器官捐贈卡沒法律效力 死後捐贈看家屬意願

【明報專訊】簽署器官捐贈卡,死後捐贈器官,家屬最終也可以否決? ▲表明意願——就算簽署器官捐贈卡,死後捐贈器官與否,家屬可作最終決定,所以應及早向家屬表明意願。(衛生署網頁圖片) 李威廉指出,死者生前即使簽署了器官捐贈卡,在捐贈手術前,死者家屬須簽署同意書,確認哪些器官或組織會作移植用途。 律師梁永鏗表示,遺體不屬於任何人擁有的資產,要求家屬簽署同意書的做法只是出於情感考量,顧及家屬的感受。在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登記和簽署器官捐贈卡只是表達意願的方式,均沒有法律效力,所以家屬不一定要跟從。相反,即使死者生前未有簽署器官捐贈卡,或曾表示不願意捐出器官,家屬仍可代死者捐出器官,決定權變相在家屬手中。 ▲梁永鏗(受訪者提供) 梁永鏗補充,器官捐贈卡不可以與遺書相提並論,因為在法律上無論是遺囑或死前遺書,也只能處理財產或遺產,而死後的身體並非法律上所包括的財產,也不能變成遺產,所以不能用遺囑或遺書來處理。 李威廉提醒,有意在死後捐出器官的人,除了網上登記和簽署器官捐贈卡外,應及早向家屬表明捐贈器官的意願,家人通常都會尊重。 Read more

先天腎病患者 盼新一年獲捐贈

【明報專訊】等候換器官的病人,身心俱疲。有患先天腎病的病人,曾受病患折騰至出現抑鬱,近年病情惡化至需定期回醫院洗血,生活大受影響,血管亦因過於頻密地插針,組織增生得浮凸,盼新一年可獲腎臟捐贈,重過新生。 患病四十載 走出抑鬱變開朗 笑言與剛過50周年台慶的無綫電視一樣年紀的Wendy,11歲時發現患有先天腎小球炎閉塞,即先天腎病,要控制飲食及定期覆診,當時不需特別接受治療。腎病曾令她感自卑,不願與人接觸,終日怨天尤人,一度患上抑鬱症。後在妹妹鼓勵下參加教會活動,逐漸變得開朗。惟病情約6年前惡化,需每日做「腹膜透析」治療(俗稱洗肚),因出現併發症小腸氣,故5年前改為洗血,每星期2至3次。 喜歡旅行及美食的Wendy,受病情影響無法離港,亦不可隨意進食,縱使依足醫生指示生活,腎病仍惡化,3年前無法小便,下月會做身體檢查,若心臟健康便會加入輪候腎臟捐贈,她希望盡快獲得捐贈,重過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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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壓糖尿病受控 可捐器官

【明報專訊】高血壓或糖尿病患者也可捐贈器官。伊利沙伯醫院器官捐贈聯絡主任龐美蘭表示,除了不可控制的炎症和已擴散的癌症患者外,乙型肝炎帶菌者、高血壓和糖尿病患者亦可捐贈器官,因輪候器官移植的病人,也有慢性疾病患者及乙型肝炎帶菌者,故只要捐贈者及受贈者配對成功,病人在知情下仍願意接受相關捐贈,便可做移植手術。 香港移植學會前會長兼腎臟專科醫生周嘉歡表示,高血壓及糖尿病對腎臟有不同程度影響,如檢查後知道屬初期或無影響,又有合適的輪候者便可捐出;現時通常「60歲捐給60歲,70歲捐給70歲」,年長者換腎後的腎臟使用期限或不及年輕人長,但視乎個人身體狀况而定。她說任何年齡的器官移植手術都有可能出現排斥,不僅長者捐贈的器官有此問題。 捐肝沒限年齡 70歲可捐1歲患者 瑪麗醫院肝臟移植中心總監盧寵茂說,對比其他器官,肝臟不會隨年紀衰老,且再生力強,主要影響肝臟健康的是酒精,不論活體捐肝或捐屍肝,均沒設年齡上限,受贈者也沒年齡限制,「70歲的肝也可捐給1歲患者」,而一個肝更可捐兩次,有健身先生獲捐肝,他死後再捐出肝臟,受贈者至今仍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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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捐肺腎年齡 長者捐器官倍增

明報專訊】年紀大不一定機器壞,七老八十也可遺愛人間。醫管局今年放寬器官捐贈年齡的建議指引,肺及腎不再設年齡上限。今年首11個月共有7具70歲或以上的遺體捐出器官,佔整體近兩成,較過去兩三年升逾1倍。器官捐贈聯絡主任表示,放寬指引是個案上升的原因之一,主要是近年社會對器官捐贈的討論較多,令長者知道離世後可選擇捐器官,延續他人生命。 只捐心設限 如合適過70歲也可捐 伊利沙伯醫院器官捐贈聯絡主任龐美蘭說,日新月異的醫療技術可延長長者的壽命、改善其健康,故醫管局今年跟從外國指引,放寬本港器官捐贈的建議指引,原有年齡上限的肺及腎臟捐贈者,現不設上限,捐肝年齡依舊不設上限,僅餘捐心設有70歲上限。但她表示有關指引屬建議性,如找到合適捐贈者及受贈者,即使超過70歲也可做心臟移植。 醫管局今年首11個月共有38具遺體捐器官,當中有7具遺體是70歲或以上,最年老是81歲,每具遺體捐出1至3種器官,受贈者年齡大多與捐贈者相若。龐美蘭說,過去數年,70歲或以上的遺體器官捐贈每年約2至3具,今年較往年升逾一倍,除了放寬指引外,社會愈來愈願意討論器官捐贈,令長者亦有機會知道離世後,身體入土為安前仍可幫助有需要的人。 長者對生死淡然 樂於捐贈 「很多人害怕與長者討論生死的話題和身後事,覺得不吉利,其實他們很願意去了解。」從事器官捐贈工作近8年的龐美蘭表示,對比年輕一輩,長者對生死的態度比較淡然和平靜,很多長者知道離世可以捐出器官感開心,亦很願意捐贈,近年致電中心詢問器官捐贈的長者亦有增加。 100具合適遺體 僅四成願捐 龐又稱,每日有逾2000人輪候器官,每年有約100具適合的遺體可做器官移植,但僅約四成願意捐器官,除了傳統保留全屍的思想影響,更多的是「好想捐,但不敢捐」,因逝者生前沒與家人講清楚,即使家人欲為逝者捐器官,卻不確定其想法而不敢亂作主,結果無法捐贈。她說器官捐贈既是生命的聯繫,也是生命的延續,曾有受贈者生活11年後,撒手人寰時再捐出器官幫助他人。她鼓勵市民與親人表達想法,特別是有意離世後捐出器官者,好讓家人日後可按其意願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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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組織被諮詢 共識不降捐器官年齡

【明報專訊】急性肝衰竭病人鄧桂思曾需換肝續命,其女兒Michelle當時未成年,不符捐器官法定年齡,無法捐肝救母,引起應否酌情處理或下調法定年齡的討論,食物及衛生局為此做研究。食衛局長陳肇始昨稱,已被諮詢的持份者對是否維持法定年齡看法不一,會繼續聆聽意見。病人組織則稱,曾參與早前一次會面的各組織代表,對不劃一降低法定年齡有共識,個別團體則認為可設酌情機制處理特殊情况。 陳肇始:可探討增機制彈性 與器官捐贈政策相關的諮詢主要包括三部分:法定捐器官年齡、預設默許機制及交叉捐贈制度。 陳肇始稱,該局於6月與主要持份者見面,有組織希望維持以18歲為捐器官的法定年齡,亦有人覺得可再探討如何令機制更有彈性。至於預設默許機制(即在生時沒提出反對,會被視為同意死後捐出器官),陳說局方早前曾就此做民意調查,正分析數據,盼今年內公布結果;另會觀察海外實施該機制的經驗及成效。 多認同「默許機制」未來方向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稱,該次見面約有30個組織參與,包括醫生及病人組織代表,各代表有共識不劃一降低捐贈器官的法定年齡,個別團體代表包括他自己,認為可在此基礎上增設酌情機制。至於另外兩項建議政策的爭議亦不大。彭說與會組織普遍認同預設默許機制是未來方向,惟現時非推行的最合適時機,因主動捐贈的人比率仍有上升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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