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預期明年推出可供投保人扣稅的自願醫保的細節仍在商討中,雖然自願醫保不涵蓋已有疾病,但正探討涵蓋先天病的可能。據悉,研究方向包括設投保劃線年齡,只要投保前未病發,有可能仍受保;至於投保後才發現的已有疾病,亦會研究可否列入保障範圍。消息指出,上述措施會令更多病人受惠,但有可能推高保費,尚要與醫學界、保險業及病人代表等商議。
食衛局正委託顧問公司制訂自願醫保標準計劃的條款,並計算賠償額等,自願醫保諮詢小組將於下周開會。消息指出,當局正研究標準計劃的保障範圍可否包括先天病、已有病及精神科疾病。
已患病不自知 研設等候期
現有醫療保險一般不包先天病,據悉,當局正探討包括先天病的可能,其中一個研究方向是在指定年齡前投保,例如8歲,投保前未發現先天病,投保後始確診,即40歲時才發現患上先天遺傳基因變異所造成的腸癌,或因腦血管畸形中風入院,便可受自願醫保保障。不過,若先天病者2歲投保,7歲病發,則不受保障。
至於投保人在投保時不知自己已患的疾病,例如糖尿病,一般醫療保險不會保障。若要列入自願醫保,消息指出,可考慮為投保前未發現的已有疾病設等候期,例如首年病發不賠償,第二年賠25%,第三年賠50%,第四年賠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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