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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本善】Better Sex:被丈夫「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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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最近處理一個婚內性侵個案,一位四十多歲的女士,育有一兒一女,孩子已經念中學。她去年因為下體常有不適,故不願意和丈夫性交,可是丈夫堅持行房是太太的責任之一,並且認為太太也應該享受親熱。但太太其實一直都不享受親熱,生了小孩後更加不太願意行房。這對夫婦一向每星期約有兩次親熱,因為太太的下體疼痛,先生改為一星期一次,太太雖很不願意,但因為丈夫的堅持,太太只好順從。

太太一直擔心自己身體狀况並尋求醫生意見,後來得知患了子宮內膜異位,故下體疼痛。太太一邊就醫一邊忍痛每星期與丈夫行房一次,忍受了一段時間後,她終於尋求性輔導協助。她哭訴覺得丈夫每星期都「強姦」她;但丈夫則強調這只是天下任何夫婦很自然會做的事情,並且希望太太也可以享受性生活,可是太太對丈夫已產生厭惡感,根本不想再親熱。太太接受了治療,加上已經停經,下體疼痛感消退了,但還是不願意行房。

像這類夫婦個案,我們一般會讓丈夫認清太太身體和心靈的傷害,並要求夫婦暫時停止行房,也要為太太安排創傷治療,再為夫婦重建親密感,最後才可以作性治療。

「性是滿足丈夫的」

但除了治療程序,更值得重視的是男女性觀念的問題。個案中的丈夫身體健康正常,性慾正常,也常認為性是兩夫婦間美好的事,是可以表達親密和愛意。整體來說,這性觀念沒有錯;他對於太太身體好轉,沒有疼痛後,仍不肯親熱,感到很痛苦,並且非常不明白。而太太則認為自己過去半年忍痛親熱後,非常討厭接近丈夫,加上一直都覺得性只是為了滿足丈夫需要,為了生兒育女,此刻對丈夫毫無性慾。太太表示,她其實明白丈夫所言的性可以是美好的事,因為有信仰,她也看過一些牧師寫性是神聖的文章,但她說:「那不是我的經驗,我的經驗是性是痛苦的,性是滿足丈夫的,我的性慾則很低,如果沒有丈夫,我根本不用去面對這個問題,我就這樣自己一個人,不用有性,也可以生活得很好。如果不用理會性,我們可以很好,很相親相愛……」

說完,太太掩臉而哭……為了讓這類求助者走過創傷,夫妻間能恢復相親相愛,丈夫一定要停止行房的要求,並尊重太太的身體及心靈感受,太太才有足夠的空間療傷,重新建構夫妻間的親密感!

文:吳海雅(香港性教育、研究及治療專業協會會長)

info@hkasert.org.hk

https://health2.mingpao.com/ftp/Health2/20170529/news/_29YC001_.jpg性生活不協調——當夫妻的性生活不能協調,影響兩人關係時;首先是重建親密感,才可以作性治療。(設計圖片,bee32@iStock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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