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組織被諮詢 共識不降捐器官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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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急性肝衰竭病人鄧桂思曾需換肝續命,其女兒Michelle當時未成年,不符捐器官法定年齡,無法捐肝救母,引起應否酌情處理或下調法定年齡的討論,食物及衛生局為此做研究。食衛局長陳肇始昨稱,已被諮詢的持份者對是否維持法定年齡看法不一,會繼續聆聽意見。病人組織則稱,曾參與早前一次會面的各組織代表,對不劃一降低法定年齡有共識,個別團體則認為可設酌情機制處理特殊情况。

陳肇始:可探討增機制彈性

與器官捐贈政策相關的諮詢主要包括三部分:法定捐器官年齡、預設默許機制及交叉捐贈制度。

陳肇始稱,該局於6月與主要持份者見面,有組織希望維持以18歲為捐器官的法定年齡,亦有人覺得可再探討如何令機制更有彈性。至於預設默許機制(即在生時沒提出反對,會被視為同意死後捐出器官),陳說局方早前曾就此做民意調查,正分析數據,盼今年內公布結果;另會觀察海外實施該機制的經驗及成效。

多認同「默許機制」未來方向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稱,該次見面約有30個組織參與,包括醫生及病人組織代表,各代表有共識不劃一降低捐贈器官的法定年齡,個別團體代表包括他自己,認為可在此基礎上增設酌情機制。至於另外兩項建議政策的爭議亦不大。彭說與會組織普遍認同預設默許機制是未來方向,惟現時非推行的最合適時機,因主動捐贈的人比率仍有上升空間。
https://health.mingpao.com/wp-content/uploads/2017/08/01-7.jpg食衛局長陳肇始(圖)稱,已就器官捐贈政策展開諮詢,有持份者認 . . . . . . (鄧柳媚攝);https://health.mingpao.com/wp-content/uploads/2017/08/02-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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